个人小额信用贷款
本贷款是贷款人向资信良好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正常消费需求及劳务等费用支付的一种信用贷款业务。
贷款对象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境内居民(包括港澳台人士、持有中国护照的出国人员及在本市有有效居留身份的外籍人士)。
贷款用途
限用于正常消费需求及劳务等费用支付,不得用于国家法律和金融法规明确规定禁止经营的项目,如股票、证券投资等。
贷款期限
本贷款的最长期限为1年(含),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含)。
贷款限额
本贷款额度起点金额为1万元人民币(含),贷款限额根据借款人评分及其还款能力确定,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含)。
申请材料
1.零售贷款申请表;
2.借款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婚姻证明、还款能力证明材料;
3.职业证明;
4.长城卡持卡人应出示信用卡;
5.最高学历或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资产证明;
7.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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