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性教育贷款
商业性教育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本人或其法定被监护人就读与我行签订《商业性教育贷款合作协议》的国内本、专科高等院校,或已获批准在境外就读大学及攻读硕士、博士等学位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人民币或美元贷款。本贷款的形式包括国内教育贷款、出国留学贷款和出国留学保证金贷款。
贷款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贷款期限
最短不得少于6个月(含),一般为1至6年,最长不超过8年(含),且不得超过基准学制年限的一倍,与我行签订《商业性教育贷款合作协议》的国内本、专科高等院校的贷款期限根据合作协议中有关条款确定。出国留学保证金贷款期限分六个月和一年两种。
贷款限额
“本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受教育人在校就读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总额的80%,出国留学保证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受教育人所需保证金费用的80%。
申请材料
出国留学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申请表;
2.借款人有效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收入证明材料;
3.受教育人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接收函)及复印件,学习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证明材料;
4.借款人为受教育人的法定监护人时,必须提供监护关系证明;
5.以财产做抵押的,应提供抵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包括财产共有人)签署同意抵押的承诺或声明,并提交由贷款人指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价值评估报告和保险公司出具的抵押物财产保险单正本;
6.不低于所需费用20%的自由资金证明;
7.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出国留学保证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申请表;
2.借款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3.受教育人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接收函)及复印件,或足以证明其出国留学意向的材料;
4.受教育人所需保证金费用的证明材料;
5.借款人为受教育人的法定监护人时,必须提供监护关系证明;
6.在我行开立的银行定期存单(折),价值不低于所需保证金费用20%;
7.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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