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保单质押贷款
人寿保险保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人寿保险保单作质押,从银行取得一定金额人民币贷款,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个人质押贷款业务。
贷款对象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持有中国银行上海市分 行指定保险公司开具的,具有现金价值的人寿保险保单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经团体投保人授权的被保险人,均可申请人寿保险保单质押贷款。
贷款额度
本贷款每笔贷款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元,贷款质押率不得超过用作质押的人寿保险保单当日现金价值的80%。
贷款期限
本贷款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含),最长不超过1年(含),且不得超过保单的保险期限。
贷款申请
“汇聚宝”质押贷款目前只限于在“汇聚宝”开户网点办理,暂不接受跨网点质押贷款申请。
申请材料
1.人寿保险保单质押贷款申请表;
2.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同意质押的书面承诺;
3.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参照《零售贷款业务操作指南》实务指导篇《关于零售贷款借款人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收入证明的规定》执行;
4.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签订《人寿保险保单质押贷款合作协议书》的保险公司开具的,具有现金价值的人寿保险保单原件;
5.若借款人为投保人,则必须提供用于质押的人寿保险保单被保险人、受益人(若被保险人、受益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此条由其监护人执行)签字同意质押的书面证明;若借款人为被保险人,则必须提供投保人、受益人(若受益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此条由其监护人执行)签字同意质押的书面证明;若借款人用作质押的人寿保险保单为团体保险单(分单)时,须有投保单位的书面授权证明,并经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确认;
6.保险公司出具的《人寿保险保单冻结通知书》及《人寿保险保单现金价值核实证明书》;
7.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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