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聚宝”质押贷款
“汇聚宝”质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未到期的“汇聚宝”交易证实书、委托书(以下简称“交易证实书和委托书”)以及作为保本型“汇聚宝”业务委托资金账户的活期一本通存折作质押担保,从银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业务。
贷款对象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中国银行购买保本型“汇聚宝”的自然人,均可申请“汇聚宝”质押贷款。
贷款额度
“汇聚宝”质押贷款额度起点为人民币30000元;“汇聚宝”本金为美元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质押证实书委托本金的80%(按当日公布的外汇(钞)买入价折成人民币计算),本金为非美元货币的“汇聚宝”质押率不超过70%;贷款最高限额原则上单笔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贷款期限
“汇聚宝”质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交易证实书和委托书的到期日,且最短不得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若为多个“汇聚宝”产品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的时间确定贷款期限。
贷款申请
“汇聚宝”质押贷款目前只限于在“汇聚宝”开户网点办理,暂不接受跨网点质押贷款申请。
申请材料
1.“汇聚宝”质押贷款申请表;
2.借款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3.由我行开具的保本型“汇聚宝”产品有效交易证实书和委托书;
4.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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