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存单质押贷款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是以客户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单(折)做质押,从银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存货结合业务。
贷款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持有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开具的本外币定期储蓄存款有效存单/折,均可向中行申请办理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用于质押的存单仅限于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及其辖内各储蓄网点所开具的定期储蓄存单(折)。
贷款期限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且最长不超过一年,若为多张个人存单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的时间确定贷款期限。
贷款利率
个人存单质押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借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按6个月贷款利率确定,提前还贷按原定利率和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计息,在贷款期限内仍按合同利率执行。
贷款用途
借款人可将贷款用于购买住房、汽车大额耐用消费品和用于家居装修、度假旅游、教育助学等消费需求,以及用于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贷款额度
每笔质押贷款的起点金额为1000元以上人民币,上不封顶。对于人民币定期存单,贷款质押率最高不超过存单面额的90%;对于美元存单,贷款质押率最高部超过存单面额的90%,对于其它币种的存单质押率最高不超过存单面额的85%,外币存款按当日公布的外汇(钞)买入价折成人民币计算。
贷款方式
您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您名下的定期存单(折)到我行各营业网点申请贷款,贷款的申请不可代办,也不可用他人的存单(折)作质押。
中行各支行也受理非本网点存单项下的质押贷款业务。中行暂不受理其他商业银行(含中国银行异地分支机构 )和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折)办理质押贷款。
还款方式
您可用现金或您在中国银行的存款偿还贷款本息。您也可提前归还贷款本息。
申请材料
1.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申请表;
2.借款人有效身份证明;
3.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开具的未到期的有效个人定期储蓄存单或凭证式国债原件;
4.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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