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二手商业用房贷款
个人二手商业用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有产权的二手商业用房所需资金的贷款。是由贷款人、借款人和售房者三方参加买卖楼宇的融资活动。目前,本贷款仅限于二手商铺贷款。
贷款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贷款限额
本贷款的限额不超过所购二手商业用房价值的50%(以我行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和实际交易价格较低者为准)。
贷款期限
本贷款期限最短不得少于6个月(含),原则上不超过5年(含),对于特别优质的客户经市分行个人金融部审批通过后,可放宽至8年(含)。
申请材料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零售贷款申请表;
2.身份证明、婚姻证明、还款能力证明材料;
3.已支付所购二手商业用房价款规定比例首付款的证明;
4.购买二手商业用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有效文件;
5.市分行认可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6.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及其资信证明;
7.抵押物权属证明、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8.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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